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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湄长小学保安工作制度、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8-01-19作者:浏览次数:


1.对特定区域、地段、目标,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巡查,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,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,必要时送交学校或公安机关处理;

2.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;

3.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机关,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,并保护好现场;

4.落实防火防盗、防爆炸、防破坏等防范措施,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,立即报告学校,并协助予以处置;

5.对出入学校人员进行验证检查、登记,严禁外部人员随便出入(学校允许的时间段除除外)。对来访者,要做好登记工作,并及时与被访人员联系;

6.根据学校要求,对出入人员、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学校财物流失;

7.指挥、维护学校出入口的正常秩序;

8.发现可疑情况时,要及时与学校或公安机关联系,并配合做好工作,对现行不法侵害人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;

9.保安人员要文明值勤,严格遵守纪律,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;

10.不得辱骂、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;不得限制、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侮辱公民人格;

11.不得扣押公民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和合法财物;不得玩忽职守,不履行职责和义务;

12.不得泄露守护目标的秘密;不得借工作之便敲诈勒索学校和师生;

13.不得为他人提供随身护卫服务;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娱乐性活动;

14.不得在工作期间酗酒;

15.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其他行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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